客观公正、依法履职
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在办理审计事项时需遵循以下核心要求,以确保审计工作的合法性、公正性和专业性:
一、基本原则
-
客观公正
审计工作需以事实为依据,不受主观偏见影响,确保审计结论客观真实。
-
依法履职
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职责,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受其他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二、职业操守
-
廉洁奉公
审计人员需保持清正廉洁,避免利益冲突,确保审计活动的公正性。
-
保守秘密
对审计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及被审计单位的敏感信息负有保密义务,未经授权不得泄露。
三、工作规范
-
回避制度
若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单位或审计事项存在利害关系,必须主动回避,避免影响审计客观性。
-
保密义务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审计人员需对审计过程和结果保密。
四、法律责任
审计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或打击报复。若违反保密义务或滥用职权,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五、专业能力
审计人员需具备与其职责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定期接受培训,确保审计工作的专业性。
通过以上要求,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能够有效履行监督职能,维护财经秩序,促进廉政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