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北京社保基数申报时间为6月10日至7月25日,用人单位需以职工2023年月平均工资为依据申报,灵活就业人员可自主选择缴费基数与周期。关键亮点:申报渠道覆盖线上(如“京通”小程序、电子税务局)与线下(社保大厅窗口),且社保缴费基数与公积金数据共享,避免重复填报;逾期未申报的灵活就业人员将默认沿用上年度基数或下限值。
-
申报时间与依据
用人单位须在6月10日至7月25日内完成申报,以职工2023年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准。灵活就业人员需同步申报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基数,两险基数须一致,缴费周期可选月、季、半年或年(按年缴费需在8月征期办理)。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与基本养老保险基数一致,无需单独申报。 -
申报渠道多样化
用人单位可通过社保费管理客户端、北京市电子税务局等线上渠道或线下窗口申报;灵活就业人员支持“京通”小程序、北京税务服务号等便捷方式。数据共享机制允许用人单位在申报后直接授权公积金部门调取基数信息,简化流程。 -
逾期处理与默认规则
灵活就业人员未按期申报的,系统自动按上年度基数或当前养老保险下限值执行,缴费周期默认为按月。用人单位逾期需通过“年度缴费工资调整”模块补报,但集中申报期后原模块关闭。 -
注意事项
申报需确保数据真实,工资统计范围含奖金、津贴等(依据国家统计局规定)。7月25日前可多次修改申报数据,最终以最后一次提交为准。医疗保险缴费为固定额,灵活就业人员需按月单独缴纳。
提示:建议用人单位优先选择6月30日前申报,以便7月3日后同步公积金数据;灵活就业人员若选择非按月缴费,需预留8月10日至25日窗口办理时间。及时申报可避免基数核定争议,保障社保权益连续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