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中考指标生名额分配以初中毕业生人数为基础,按60%比例划定,采用“定校定额”原则,依据校内成绩排名录取,确保教育公平与区域均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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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依据与比例
指标生计划占公办高中总招生计划的60%(不含特长生、自主招生),直接与初中学校毕业生人数挂钩。例如,某初中毕业生较多,则分配到该校的指标生名额相应增加,体现“基数决定总量”的原则。 -
录取规则与竞争范围
采用校内竞争机制,学生需填报指标生志愿,录取时仅比较同校考生中考成绩排名。例如,泰安一中分配给某初中的名额为50人,则该校前50名填报志愿的考生可被录取,与全市排名无关。 -
政策保障与调整
为平衡区域教育资源,部分高中指标生计划可跨校调剂(如新汶中学与新泰二中)。择校生不享受指标生资格,进一步强化公平性。实际录取人数可能因分差控制措施与参考人数微调。
指标生政策通过校内竞争和区域调配,既缓解“择校热”,又为普通初中学生提供升学机会,是泰安中考招生的重要平衡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