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1日开始实行的政策包括:
- 对个体工商户的扶持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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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3月1日至5月底,免征湖北省境内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其他地区征收率由3%降至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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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按单位参保企业职工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参照中小微企业享受减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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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发放低息**,定向支持个体工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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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落实将除高耗能行业外工商业电价进一步阶段性降低5%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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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各地通过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方式,支持出租方为个体工商户减免物业租金。
- 金融政策 :
- 推动存量浮动利率**的定价基准从**基准利率向**市场报价利率LPR转换,原则上这一转换应于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
- 法律法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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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证券法将于3月1日起施行,全面推行注册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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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启动接受教育减免交通违法记分试点。
- 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 :
- 《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 财险产品监管 :
- 部分财险产品由审批改为备案,自3月1日起正式实施。
- 医保政策 :
- 阶段性降低医保缴费费率,青岛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缴费费率由9.5%降至8.5%,灵活就业人员缴费费率由10%降至9%。
- 药品报销 :
- 自3月1日起,将重组赖脯胰岛素等32种药品纳入门诊统筹用药支付范围。
这些政策涵盖了税收、金融、法律法规、网络信息内容治理、财险产品监管、医保和药品报销等多个方面,旨在支持个体工商户和企业的复工复产,减轻企业负担,促进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