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支持跨城市报考,成绩在两年内可合并保留,但需提前完成新考区的信息采集并符合属地原则(工作地/户籍地/居住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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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考政策依据
财政部明确规定,两年内未在同一地区参考的考生(跨省或省内跨市),系统会自动合成成绩,合格后不影响证书发放。这意味着若去年在A市考过一科,今年可换到B市继续考剩余科目。 -
属地化报考要求
考生需按“属地原则”选择报名地:在职人员选工作单位所在地;非在职人员可选户籍地或居住地。报名地与考试地必须一致,且部分城市可能要求本地户籍、居住证或社保证明。 -
关键操作步骤
- 信息采集:在新考区完成会计人员信息登记,否则无法报名。
- 报名审核: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提交材料,审核通过后缴费,逾期不退。
- 考试安排:科目(《中级会计实务》《经济法》《财务管理》)需在报名地统一参加。
总结:跨城市报考需提前规划,确保符合属地要求并完成信息采集,避免影响考试资格和成绩合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