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政府归县级人民政府直接管辖,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同时接受上级党委领导,行使本行政区的行政管理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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隶属关系
乡政府作为最基层的行政单位,由县级人民政府直接管理,执行上级政府的决策和命令,并负责本乡的社会经济发展、公共事务管理等具体工作。 -
职能与职责
乡政府的主要职责包括落实本级人大决议、管理经济、教育、卫生等行政事务,维护社会秩序,并保护公民合法权益。其工作涵盖财政、民政、治安、计划生育等多个领域。 -
双重领导机制
在组织架构上,乡政府既受县级政府领导,也接受同级党委的政治指导,党委负责干部选拔和监督重大决策,形成“党政合一”的管理模式。
乡政府作为连接县级政府与村级组织的枢纽,其高效运作对基层治理至关重要。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部门设置或职能细节,可查阅相关法规或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