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
东方学院的性质需要根据具体院校进行区分,以下是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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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东方学院
属于民办普通高校,由改革开放后东北地区第一所民办普通高校,2024年获得省级示范高校称号,属于非营利性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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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
是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民办全日制普通本科独立学院,属于浙江省应用型建设试点高校,与浙江财经大学有合作办学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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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理工学院东方学院
由江苏理工学院和江苏常州第二建筑工程公司共同举办的公有性质二级学院,属于混合办学模式,但整体性质仍为公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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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
由北京中医药大学申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学院,属于民办大学,由河北省教育厅主管。
总结
东方学院中,黑龙江东方学院和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是民办大学,江苏理工学院东方学院是公办与民办合作的混合办学,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则是民办大学。需根据具体院校名称和主管部门进行区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