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审计署令第11号
《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是审计署于2018年发布的重要法规文件,旨在规范内部审计工作,提升审计质量,促进单位治理完善。以下是该规定的核心要点:
一、总则
-
立法目的
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提升审计质量,服务国家治理和单位发展。
-
适用范围
适用于依法属于审计机关监督对象的单位内部审计工作,以及审计机关对内部审计业务的指导与监督。
-
基本原则
内部审计应坚持独立、客观、公正、保密,避免参与可能影响独立性的工作。
二、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管理
-
机构设置
单位应设立内部审计机构,明确负责人及人员配备要求,并保障必要经费。
-
职责权限
负责财政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的监督、评价和建议,参与重大决策过程。
-
人员要求
审计人员需具备专业能力,遵守职业规范,保持独立性和客观性。
三、审计工作实施
-
审计计划与执行
应制定年度审计计划,采用科学方法开展审计,确保审计覆盖面和深度。
-
审计报告与整改
完成审计后需出具书面报告,提出整改建议,跟踪整改落实情况。
-
质量控制
建立审计质量评估机制,定期对审计工作进行复核和评价。
四、监督管理与责任追究
-
内部监督
单位应定期对内部审计工作进行自查,上级审计机关负责业务指导和监督。
-
责任追究
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依法依规处理,包括责任追究和问责机制。
五、附则
-
生效时间 :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
-
修订背景 :该规定较2003年版本进行了修订,强化了审计独立性和风险导向原则。
该规定通过明确职责、规范流程、强化监督,为内部审计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是审计领域的重要规范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