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本科批志愿填报规则如下:
一、志愿模式
实行以“专业(类)+学校”为单位的平行志愿模式,1个“专业(类)+学校”为1个志愿,设1次集中填报志愿和2次征集志愿。
二、志愿数量
每次最多可填报96个志愿,需在集中填报和征集志愿阶段全部确认提交,不可更改。
三、录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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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数优先原则 :按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单科最高分、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分、再选科目次高分由高到低排序投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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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顺序处理 :若分数相同,依次比较志愿顺序,顺序靠前的考生优先投档;若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由高校最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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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类型招生 :军队院校、综合评价招生等按相关规定执行。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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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修科目分数需达到专业线,选修科目加分不超过规定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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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提前关注招生专业目录及往年录取数据,合理设置志愿梯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