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县煤矿塌陷搬迁补偿标准主要包括货币化安置和集中安置两种方式,补偿金额根据政策文件不同可达6万至8万元/人,同时涵盖房屋、公益设施、青苗等多项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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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方式
分为货币化安置和集中安置(乡镇或县集中安置区),同一户家庭需选择统一方式。货币化补偿标准依据不同政策文件,如淮府办〔2014〕6号文件为61892元/人,叠加补贴后可达80458元/人;淮府〔2019〕22号文件则提高至89295元/人。 -
房屋及附属设施补偿
房屋按结构类型补偿,如楼房每平方米不超过130元,砖瓦房每平方米不超过100元。附属设施(围墙、树木等)通常不予补偿,但新村建设配套费用按房屋补偿总额的15%计算。 -
公益设施与青苗补偿
公益设施费为家庭补偿部分的17%,用于新村道路、水电等建设。耕地青苗补偿标准为每亩900元,果园等经济作物补偿更高。 -
人口与土地认定
搬迁人口以公安部门登记的农业户籍为准,原村庄土地若大于新址面积,多余部分按国家征收价补偿。
凤台县的补偿政策兼顾安置与民生需求,具体标准需结合最新地方文件确认,建议搬迁户及时咨询当地部门获取详细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