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塌陷区拆迁补偿标准主要依据土地前三年平均产值的6~10倍确定,结合房屋类型、地区经济等因素综合评估,具体标准如下:
一、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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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补偿
按土地原用途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保障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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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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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房 :≤1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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砖墙瓦房/石墙瓦房 :≤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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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坯墙草房 :≤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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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料归属 :原建筑物旧料归搬迁者所有,围墙、树木等附属设施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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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设施费
新村水、电、道路等修建费≤房屋补偿费总额的15%。
二、补偿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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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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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结合部/城中村:货币或实物补偿,自行选购安置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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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地区:优先迁建安置,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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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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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设施费 :搬迁补偿费的17%,用于新村道路、供水等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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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除费 :每人200元,用于原房屋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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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复垦费 :深陷土地≤1.5米时,由企业承担复垦费用。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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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标准因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差异较大,具体以当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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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保障搬迁后居住条件改善,尊重村民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