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信号灯不一致申诉理由可归纳为以下四类,结合权威性和时效性信息整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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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号灯设置缺陷
申请指出路口信号灯未安装或设置不符合规范,例如缺少黄灯时间(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关于黄灯警示作用的规定)或绿灯倒计时错误(与常规3秒倒计时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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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号灯管理混乱
申诉理由可包含信号灯对不同路口无统一管理,例如“第二路口信号灯对第一路口无效”,此类情况缺乏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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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线遮挡导致误判
若因前车遮挡无法观察信号灯,可说明“因大车挡住视线误闯红灯”,需提供证据(如行车记录仪)支持主观无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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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通行需求
在紧急情况下(如运送病人),可申请“紧急情况通行”,但需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注意事项 :申诉时需在交管12123平台选择“因交通信号指示不一致造成的”等选项,并上传证据(如监控视频、信号灯照片等)。处理周期一般为15个工作日,申诉成功可申请撤销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