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资格证书遗失或损毁后,不能补办原证书,但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申请办理法律职业资格证明书,法律职业资格证明书与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申请流程
网上提交申请:登录司法部政务服务平台(https://zwfw.12348.gov.cn/)注册账号登录,填写申请办理信息。
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人需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律职业资格证明书办理申请表、与原资格证书同底二寸免冠彩色照片等材料到现场办理。
办理进度查询:申请人可以在系统中查看办理进度,系统会显示每级司法行政机关的审核结果和时间。
领取证书:司法部完成证明书印制后,由相关地市司法局通知申请人本人现场领取。
注意事项
申请材料:需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件、与原证书同底的照片等材料,原则上应与资格申请时提交的身份证件一致。
办理时限:司法部于每年法律职业资格申请期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系统受理证明书办理,并于法律职业资格集中审核期间统一接收各省(区、市)司法厅(局)报送的申请材料和核查工作报告。
办理要求: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纸质证书遗失、损毁的,可以申请办理证明书;因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信息变更申请换发证书的,不予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