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高温费发放标准因地区和岗位类型存在差异,具体如下:
一、核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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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津贴适用条件
用人单位需在高温天气(日最高气温≥35℃)下安排露天作业或室内温度≥33℃且无法降温的劳动者,方可发放高温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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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日与按月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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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日发放 :多数省份采用每日标准,如天津24元/天、陕西25元/天、北京120元/月(按6-8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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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月发放 :部分省份按整月计算,如浙江300元/月、江西240元/月、山东300元/月(含非高温作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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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地区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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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部地区 :标准普遍较高,如浙江、江西、广东分别达到300元/月、240元/月、3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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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西部地区 :标准相对较低,如陕西25元/天、北京120元/月(仅限6-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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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行业 :如建筑工人、公交车司机等露天作业人员,津贴标准普遍高于普通岗位。
三、发放时间
全国统一为 6月至10月 ,部分省份延长至12月(如江西)。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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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构成 :高温津贴需计入企业成本,与工资一同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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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算规则 :未出勤者按实际出勤天数折算发放。
以上信息综合自2024-2025年最新政策及地方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