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奖励办法主要依据《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制定,具体如下:
一、奖项等级与奖励内容
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分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个等级,分别授予证书、奖章及奖金。
二、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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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创性 :成果需为国内首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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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检验 :需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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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影响 :在全国范围内产生一定影响。
三、评审与批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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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主体 :成果持有单位或个人,可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国务院有关部门教育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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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机制 :由受理部门向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推荐,特等奖需报国务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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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周期 :每4年进行一次评审。
四、其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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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项证书、奖章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统一颁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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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需提供成果鉴定材料、实践案例等支撑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