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以表演才艺为职业的人通常被称为优伶、伶人或倡优(女性艺人),其表演形式涵盖乐舞、杂技、说唱等,统称为**“百戏”**(汉代起流行)。以下是关键点的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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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称呼
- 优伶/伶人:泛指以乐舞、戏谑为业的艺人,后延伸至戏曲演员,如《柳敬亭传》中的“优孟”。
- 倡优/倡伎:多指女性表演者,常见于歌舞或戏剧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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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演形式与统称
- 百戏:汉代对民间表演艺术的总称,包括杂技(吞刀、吐火)、乐舞、幻术及简单故事表演(如“东海黄公”)。
- 散乐百戏:南北朝后融合说唱逗笑,唐代至北宋时期盛行于节日庆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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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地位与文化影响
古代艺人虽技艺精湛,但社会地位较低,常依附于贵族或宫廷。其表演不仅娱乐大众,也为后世戏曲、杂技等艺术奠定基础。
了解这些称呼与历史,能更深入体会中国传统表演艺术的源流与演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