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接收学生档案的机构主要包括以下五类,具体选择需根据就业状态和户籍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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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单位接收(优先选择)
- 机关、事业单位、国企等有接收权单位,档案由毕业院校直接寄送至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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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一般企业)
- 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等无接收权单位,需将档案寄送至就业单位注册地所在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如越秀区、海珠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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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未就业或无接收权)
- 毕业前未落实就业单位或就业单位无接收权者,档案由毕业院校寄送至户籍地所在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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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南方人才市场人事代理中心
- 提供档案挂靠、证明办理等服务,是广州市引进人才的重要窗口,地址包括天河路、大学城、黄埔大道等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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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 负责毕业生就业指导及档案接收,档案状态为“保存”时存放于此,地址位于天河路198号经典大厦。
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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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寄送需使用机要信封或邮政特快专递,确保信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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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就业毕业生可通过“广州本地宝”公众号查询档案状态及办理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