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撤诉申请书是当事人在起诉离婚后因和解或其他原因申请撤回诉讼的法律文书,核心要素包括申请人信息、撤诉理由及法律依据,需简明清晰体现双方自愿和解或协商一致的关键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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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结构
离婚撤诉申请书通常分为三部分:- 首部:标题(“离婚撤诉申请书”)、申请人及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住址等);
- 正文:明确请求撤诉,并简述原因(如“双方已达成和解”或“协商继续婚姻”),引用《民事诉讼法》相关条款;
- 尾部:致送法院名称、申请人签名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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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内容要点
- 撤诉理由需真实具体,例如“感情矛盾已化解”或“经调解自愿维持婚姻”,避免模糊表述;
- 法律依据一般注明《民事诉讼法》第145条(自愿撤诉规定),增强文书合法性;
- 语言规范:用词严谨,避免情感化描述,突出法律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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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需在法院判决前提交,且经审查符合条件方可撤诉;
- 若涉及财产或子女抚养已协商,可简要附注“相关事宜已另行约定”;
- 建议由律师审核内容,确保格式与法律效力无误。
离婚撤诉申请书是挽救婚姻或结束纠纷的重要工具,规范撰写既能提升效率,也能避免后续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