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乙等及以上
考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要求如下:
一、总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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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等级 :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含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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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科目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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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教师、对外汉语教师: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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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教师: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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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级划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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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甲等 (97-100分):语音标准,表达流畅,失分率≤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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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乙等 (92-96.9分):语音标准,偶有字音/语调失误,失分率≤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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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甲等 (87-91.9分):声韵调基本标准,失分率≤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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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乙等 (80-86.9分):少数难点音易失误,失分率≤20%。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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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省份对语文学科、幼儿园教师等特殊科目的要求可能略有差异,需以当地教育考试院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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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话证书需在教师资格证认定前取得,证书等级与测试等级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