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超时费的计算主要依据两个标准:一是高速公路网内行驶超过24小时,二是同一条高速路段行驶超过12小时,超时部分按每小时40元收费,具体时间以出入口里程除以最低限速(60公里/小时)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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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逻辑
超时时间通过入口到出口的里程除以60公里/小时的最低限速确定。例如,200公里的路程参考时间为3.33小时,若实际耗时超过该值且满足全网或单路段超时条件,则需缴费。 -
收费标准
每超时1小时需支付40元,费用累计计算。若在高速网内停留超过24小时或同一路段超过12小时,即使中途休息也可能触发超时费。 -
设置目的
该规定旨在防止驾驶员通过长时间停留逃避缴费,例如换卡、绕路等行为,同时提升高速公路通行效率。
提醒: 长途驾驶需合理规划休息时间,避免因超时产生额外费用,必要时可下高速调整行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