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
小学六年制于 1986年7月1日 开始正式实施,具体依据如下:
-
法律依据
1986年4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其中小学阶段一般为六年制。
-
实施时间
该法律于1986年7月1日起施行,标志着小学六年制在全国范围内推广。
-
背景与调整
-
1970年代曾尝试缩短学制(五年制),后于1979年恢复六年制。
-
六年制的推行旨在提升基础教育质量,为后续中学教育奠定更坚实的基础。
-
总结 :小学六年制以1986年《义务教育法》的颁布和实施为起点,全国逐步推行,部分偏远地区可能保留五年制作为过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