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可以依规带入考场的物品主要包括以下五类,具体需以当年考试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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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明材料
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如身份证、军人身份证)和准考证,用于身份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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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文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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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写工具 :黑色字迹签字笔、钢笔或圆珠笔(部分科目如英语II卷要求专用签字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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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图工具 :2B铅笔(含备用芯)、橡皮(无封套)、直尺、圆规、三角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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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工具 :透明文具袋(盒)、铅笔刀(部分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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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助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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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需求 :佩戴眼镜的考生需携带眼镜;因疾病携带特殊医疗设备需提供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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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工具 :允许携带无储存功能的计算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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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允许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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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表 :仅限非计时功能的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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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杯 :仅限透明、无密封功能的容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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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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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电子存储设备、无线通讯工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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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非考试必需物品均不得带入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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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物品将导致取消考试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