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务规定明确禁止的物品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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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制器具
如警用脚镣、弩、手铐等,直接用于限制人身自由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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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线电作弊器材
包括信号接收器、传输设备等,用于接收或发送考试试题、答案的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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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辅助设备
如助听器、轮椅等,但需在考试前向监考人员声明并接受检查。
不属于明确禁止的物品 :
- 手机 :虽然需接受安检,但仅当确认无藏匿作弊工具时方可使用,不属于绝对禁止。
其他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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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经同意短暂离场后返回,监考员可再次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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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组织作弊行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