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科三五次考试未通过后, 需要重新从科目一开始考试 ,具体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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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绩作废与重新报名
科三五次考试均未通过后,该科目成绩自动作废,考生需前往车管所办理注销手续,方可重新报名其他驾校或原驾校继续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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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需逐科重考
考生无需单独重考科目一、科目二或科目四,而是整体从科目一开始重新学习并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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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与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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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报名时无需重新缴纳科目一费用,但需重新缴费参加后续科目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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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二、科目三等科目若之前已通过,其成绩仍有效,仅需重考科目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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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依据
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四十一条和第四十七条,每个科目仅有一次考试机会,补考仍不通过则作废,需重新预约考试。
总结 :科三五次未通过后,整体从科目一开始重新考试,无需逐科重考,但需办理注销手续并重新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