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系列安全工程专业职称设置及评审规则如下:
一、职称层级划分
-
初级职称 :仅设 助理工程师 ,实行以考代评,无需评审或认定。
-
中级职称 :同样实行以考代评,不再组织评审。
-
高级职称 :分设 副高级工程师 和 正高级工程师 ,需通过评审方式评定。
二、评审范围与条件
-
评审范围 :涵盖安全技术、安全管理、安全教育三个专业方向,适用于全省(含天津、河南等地)相关领域技术人员。
-
申报条件 :需具备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且符合副高级职称标准,或通过专家评审。
三、评审标准与导向
- 以 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为原则,重点考察 专业性、技术性、实践性、创新性 及 工作实绩 ,将科研成果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作为重要评价指标。
四、其他说明
-
动态调整 :专业可根据地区发展需求经人社厅同意后调整。
-
高技能人才 :符合条件者可跨级申报。
以上信息综合自各省市应急管理局及人社局官方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