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从业人员上岗证
药房工作人员需根据岗位要求获取相应证件,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一、核心必备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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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从业人员上岗证》
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培训并考核,需通过药学知识、法律法规、职业道德等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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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证》
需到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或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合格后由人社部和卫生部联合颁发,证明具备从事药品相关工作的健康条件。
二、其他相关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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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药师资格证
从事药品经营、审方、调配等专业工作需持有《执业药师注册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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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职称证书
医院药房工作人员需具备药学中级或高级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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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要求
高中及以上学历为基本条件,部分岗位需药学专业背景。
三、岗位细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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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营业员 :需《药店从业人员上岗证》和《健康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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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验收养护人员 :除上述证件外,还需通过专项培训并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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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方/调剂员 :需调剂员证或执业药师资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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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人员 :需药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四、证书有效期与继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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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岗证需定期参加继读续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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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级别证书有对应的工作年限要求,例如中级证需5年以上相关经验。
以上信息综合了《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各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具体以当地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