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出院报销有时间限制,一般要求在出院10日内办理报销手续,部分地区跨年度补偿时间延后至次年2月底。
- 参合农民在县内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不需办理转诊手续,出院后10日内办理报销即可。
- 转诊到县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者,须持县级定点医疗机构的诊断和转诊证明报县合管办审批,出院后10日内持有关证件到县合管办按照市级或市级以外就诊执行补助。
- 对于未能在10日内办理报销的情况,部分地区的参合农民因跨年度等原因无法及时返回县内办理补偿,可将跨年度补偿的时间延后至次年的2月底。
- 如果超过规定时间未办理报销手续,可能会影响医疗费用的补偿。
- 当年发生的医疗费原则上在次年的1月底前必须结清,如遇特殊情况经村、镇两级证明可延迟到次年的2月底,逾期不再办理报销手续。
建议参合农民尽快办理报销手续,以免错过报销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