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报销规定和范围主要包括门诊补偿、住院补偿及大病补偿三部分,具体如下:
一、门诊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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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在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机构就诊,可报销50%-80%费用,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通常为430-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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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病门诊
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门诊费用可报销70%,覆盖长期用药及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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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疾病门诊
恶性肿瘤放化疗、尿毒症透析等特殊疾病门诊费用纳入报销,比例与慢性病门诊一致。
二、住院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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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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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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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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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30%
(部分政策对60岁以上老人住院费用及护理费每天报销10元,限额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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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与封顶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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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助检查项目(如CT、核磁共振)起付线200元,超过部分全额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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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设年度封顶线(如5000-1.8万元),超过部分按比例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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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病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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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
门诊或住院费用超过1万元起付线后,可享受大病保险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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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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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起付线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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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1万元: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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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万元: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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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种(如先心病、肺癌)定额报销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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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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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需在3个月内提交材料报销,部分地区无法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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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标准 :各级医疗机构起付线不同,以当地政策为准。
以上信息综合自2025年最新政策文件及权威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