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泰安新农合报销比例
泰安市新农合报销比例根据不同的医疗项目和费用标准而有所不同。一般来说,泰安市新农合对基本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为70%至90%不等。
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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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 乡镇卫生院:报销比例通常为70%或80%。
- 县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通常为60%。
- 二级医院:报销比例通常为55%。
- 三级医院:报销比例通常为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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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特殊病种门诊:
- 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为70%,乙类项目需先自付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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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病门诊(高血压、糖尿病):
- 报销比例为70%,使用乙类药品需先自付10%。
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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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
- 300元以下:报销30%。
- 300元(不含)以上2000元以下:报销70%。
- 2000元(不含)以上:报销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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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定点医疗机构:
- 500元以下:报销25%。
- 500元(不含)以上10000元以下:报销65%。
- 10000元(不含)以上:报销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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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 500元以下:报销25%。
- 500元(不含)以上10000元以下:报销65%。
- 10000元(不含)以上:报销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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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 1000元以下:报销20%。
- 1000元(不含)以上10000元以下:报销45%。
- 10000元以上(不含):报销40%。
大病保险报销
- 起付线:5000元。
- 分段补偿:5001-10000元报销65%,10001-18000元报销70%,超过部分按50%累加,年封顶25万元。
异地就医报销比例
- 普通门诊:报销比例50%,每人每年报销封顶80元。
- 住院报销:乡镇级(一级)住院报销起付线200元,具体比例视医疗机构级别而定。
以上报销比例仅供参考,具体报销比例可能会因地方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化,建议在缴费和就医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相关机构,以获取最新的政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