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周岁前可补缴至满15年
根据2025年山东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补缴新规主要包含以下要点:
一、补缴对象与年龄限制
-
年龄范围
-
未办理其他社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手续的 已参保人员 (含2025年新参保人员);
-
1965年1月1日前出生的群体,若2025年60岁前缴费不足15年,可一次性补缴至满15年;
-
1965年1月1日后出生的群体,需逐年缴费至65岁,不足15年可一次性补缴。
-
-
特殊群体
-
重度残疾人、低保对象等缴费困难群体可申请政府代缴最低档次(100元);
-
失地农民等特殊群体可获集体补助,最高不超过5000元/年。
-
二、补缴金额与待遇
-
缴费档次
-
设12个档次(100-2000元),各地可增设更高档次(如青岛市最高12000元);
-
补缴时只能选择未来可用的档次,无法提高已缴年份档次。
-
-
政府补贴
-
最低档次(100元)补贴30元/年,300元以上档次补贴标准提高(如青岛市12000元档次补贴100元);
-
补缴期间继续享受补贴,补缴后按新档次计发养老金。
-
-
个人账户养老金
-
计发基数为139元,按终身累计记录管理;
-
例如按12000元档次缴费15年,个人账户约21.7万元,每月可领取1561元基础养老金+22元个人账户养老金(含地方补贴)。
-
三、缴费年限与待遇领取
-
最低缴费年限
-
累计缴费满15年,60周岁后可领取养老金;
-
缴费不足15年允许补缴,但补缴部分不享受政府补贴。
-
-
一次性补缴规则
-
未缴/断缴人员:60周岁前可按最高8000元/年标准补缴15年;
-
已缴费人员:不允许提档补缴已缴年份。
-
四、其他注意事项
-
缴费灵活性
-
允许年度内二次缴费调整档次,确保参保人根据经济状况优化选择;
-
职工养老保险与居民养老保险合并实施后,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
-
转移接续
- 户籍迁移后个人账户资金可转移至新参保地,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以上政策适用于山东省户籍居民及符合条件的非户籍人员,具体补贴标准以各地政府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