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中小学教师正高级职称评审条件明确要求候选人需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在高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近5年年度考核优秀1次以上或获得市级以上表彰,并满足教学、教研、指导青年教师的严格业绩标准。
——
-
学历与资历基础
广西规定正高级教师需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担任高级教师满5年。博士学位者可缩短至任教5年后直接申报,但需额外完成较高水平的教研项目。专科学历仅限幼儿园及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申报,且须在一级教师岗位执教满5年。 -
教学实践硬指标
正高级教师需满足年均10节以上主课教学量(班主任可减半),每学期听课15节以上,且校级领导必须承担班级教学。幼儿园教师须完成4次循环教学或4年毕业班教学;中小学教师需2次循环教学或4年毕业班经验。 -
师德与年度考核要求
候选人必须通过近5年师德审查,且年度考核合格基础上需至少1次优秀记录,或获得县级表彰及市级以上综合荣誉。申报期间若涉嫌违纪违法则直接取消资格。 -
教研创新核心要素
需主持或直接指导省部级以上重大课题,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或出版学术著作,且形成独特教学风格。指导青年教师成效突出者(如带出多位骨干教师)更具优势。 -
支教与帮扶义务
城区教师须在乡村学校支教1年以上,或参与自治区级教育帮扶项目满3年(每学期15节现场教研)。校领导每年需开展6次以上送教下乡活动,以强化教育均衡发展贡献度。 -
公示与审核流程
申报材料须经单位审核公示,通过评委评审后进入公示环节,最终由广西人社厅及教育厅核发证书。破格申报通道仅向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等拔尖人才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