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管理部门盖章的地点需根据档案类型和所属机构确定,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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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单位档案
- 由单位内部设立的档案管理部门(如档案室、档案科)负责管理,需前往该部门盖章确认档案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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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人事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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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档案:由组织部管理,需持单位介绍信前往组织部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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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干部及职工档案:由人社局管理,需通过单位介绍信到人社局或下属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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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学生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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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籍档案:需到学校教务处或学生事务办公室盖章,可能需携带身份证、学生证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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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绩单等材料:通常由教务处或学生事务办公室盖章,需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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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存档证明
- 需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居委会办理,部分情况可要求单位开具介绍信后直接到人社局盖章。
注意事项 :不同机构对材料要求可能不同,建议提前电话咨询具体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