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
低保家庭的补贴发放并非按人口平均分配,而是根据家庭整体经济状况和财产状况综合评估后,按家庭为单位整体享受低保待遇。具体说明如下:
一、低保对象资格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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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整体标准
低保以家庭整体(共同生活的成员)的人均收入是否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认定依据,而非单个成员。只要家庭人均收入符合条件,所有共同生活的成员均可申请低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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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成员的优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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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劳动能力或丧失劳动能力的成员 (如重度残疾人、长期病患者、未成年人等)优先获得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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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劳动能力的成员 (如成年子女、能工作的配偶)若收入高于家庭人均收入标准,则不享受低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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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补贴发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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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户发放
低保金以家庭为单位统一发放,实行“一户一折”管理,即整个家庭共享一份低保金,但具体金额按家庭人口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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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形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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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家庭中有成员通过工作获得收入且超过家庭人均收入标准,该成员需暂停享受低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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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财产状况发生变化(如新增房产、车辆等)时,可能影响低保资格和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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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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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与共同生活成员 :农村低保以户籍人口为基础,但长期共同生活的成员(如实际共同生活的子女、老人)均可申请;城市低保以非农业户口为基础,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均需满足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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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状况限制 :家庭财产(如房产、车辆、存款等)需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低保政策通过家庭整体评估和分类施保,确保经济困难家庭的基本生活需求,但具体补贴分配会考虑家庭成员的劳动能力、健康状况等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