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权威信息,申请大病低保需满足以下条件并提供相应材料,具体病种以市级以上医院诊断为准。以下是关键要点:
一、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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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生活来源 :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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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劳动能力 :因疾病或伤残无法从事生产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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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定赡养/抚养人 :如父母双亡、子女均失能等。
二、必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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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明 :户口簿、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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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证明 :市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疾病诊断书、病例本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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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能力鉴定 :县级以上医院或劳动部门出具的丧失劳动能力鉴定书(如心脏病、肾病等重大疾病)。
三、常见大病病种(参考权威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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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性肿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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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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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末期肾病(尿毒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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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器官移植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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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肝衰竭/肾病综合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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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传染性疾病(如肺结核、肝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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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意外事故或孕产妇重症抢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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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损伤后遗症/帕金森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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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烧伤/原发性肺动脉高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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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尔茨海默病/脑萎缩
四、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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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申请 :向户籍地社区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低保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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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材料 :社区初审后提交街道办、县民政部门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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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批准 :审核通过后进行公示,最终发放低保金。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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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种需与申请材料中的诊断书一致,避免夸大病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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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地区对低保金有年度调整机制,建议关注最新政策。
建议通过当地民政部门官网或社区获取最新申请指南,确保材料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