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根据现有信息,广西财政电子票据的使用和管理有以下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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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升级期间暂停服务
2025年3月28日20时至4月1日20时,广西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系统将暂停服务,期间无法开具、查验或下载电子票据。但此暂停仅影响电子票据相关业务,不影响患者就医业务。若需补票,可在系统恢复后到收费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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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使用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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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票据 :缴款后,电子票据信息会通过短信或关注收款单位微信公众号推送给缴费人,支持通过自助打印设备打印或下载电子版式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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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账报销 :电子票据与纸质票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可直接用于财务入账和报销,无需重复提交纸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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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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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在系统升级期间需要开具票据,建议提前联系收费单位确认临时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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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票据的保存期限需符合财务规范,建议通过系统或公证机构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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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财政电子票据是合法有效的报销凭证,正常使用不受系统暂停影响,但需关注官方通知以应对临时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