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海省商务厅最新政策,购车补贴政策中关于报废年限的规定如下:
一、报废旧车时间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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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消费者需在2025年1月8日前完成旧车转让登记,且旧车登记时间需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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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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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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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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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补贴标准与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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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车补贴
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内的新能源乘用车,补贴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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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油车补贴
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贴1.5万元。
三、政策时效性
- 2024年4月24日至2025年1月10日期间提交的申请,均按上述标准执行。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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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政策与车辆使用年限无关,主要依据车辆注册时间、排放标准及新能源属性确定补贴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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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需进一步咨询,可联系青海省商务厅或当地商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