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联合培养项目的毕业证是否一样,取决于具体项目的合作模式。通常情况下,毕业证由主授学位的高校颁发,可能标注联合培养信息,但不会因联合培养而改变证书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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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颁发主体
大多数联合培养项目由国内高校与海外或合作院校共同开展,学生完成学业后,毕业证和学位证通常由学籍所在的主办高校颁发。若项目为双学位制,则可能获得两校分别授予的证书。 -
证书标注内容
部分高校会在毕业证或学位证上注明“联合培养”或合作院校名称,以体现学习经历,但证书效力与普通本科毕业证一致。少数项目可能提供合作院校的额外学习证明,但不影响主证书的认证。 -
认证与效力
只要主办高校是教育部认可的正规院校,联合培养毕业证在学历认证、就业或升学中与普通本科证书具有同等效力。需注意,若项目涉及境外高校,需确认其是否被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可。
联合培养毕业证的核心效力取决于主办高校的资质,学生应提前确认项目协议中的证书发放规则,避免误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