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政策规定,纳税人取得两个证书的当年是否可以扣除需分情况讨论:
一、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技能类/专业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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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定额扣除
在取得证书的当年,无论获得多少个职业资格证书,均按 3600元定额扣除 ,不可叠加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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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在当年任一月份完成申报,逾期至次年3月31日前可补申报扣除。
二、学历(学位)继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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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定额扣除
同一年度内, 仅能享受一次学历继续教育扣除 ,按每月400元计算,全年最高4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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叠加规则
若当年同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和学历继续教育,两类扣除可 叠加享受 ,总扣除额为 8400元 (3600元+4800元)。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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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年处理 :若证书非发证当年取得,需在次年汇算清缴时申报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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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主体 :通常由纳税人本人申报,但父母也可选择代扣(仅限学历继续教育)。
职业资格证书不可叠加扣除,但学历与职业资格可分别享受定额扣除并叠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