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注册的国四排放标准车辆目前可享受置换补贴,最高达1.5万元,但需满足车型、注册时间及新车购买条件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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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覆盖范围
2025年国家将国四燃油乘用车纳入报废更新补贴范畴,明确2009年注册的车辆若符合条件(如汽油车在2012年6月30日前注册、柴油车在2014年6月30日前注册),报废后购买新能源车可获2万元补贴,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车补贴1.5万元。 -
置换与报废的区别
置换更新政策允许转让旧车后购买新车,国四车辆置换新能源车最高补贴1.5万元,燃油车最高1.3万元。而报废更新需将旧车交由回收企业注销,补贴力度更高但流程更严格。 -
操作流程与材料
需通过“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或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提交申请,上传报废/转让证明、新车购车发票、登记证书等材料,且旧车需在2025年1月8日前登记在本人名下。 -
地方性差异与注意事项
部分省市对货车、客车等商用车型有额外补贴(如北京国四货车最高补17万元),需结合当地细则申报。新能源车需符合工信部减免购置税目录,燃油车排量不得超过2.0升。
提示: 建议车主尽快核查车辆排放标准及注册时间,通过官方渠道提交申请,避免错过截止期限。补贴政策可能随地区和时间调整,需以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