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资格证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和 财政部 共同批准颁发,具体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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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机关组成
- 证书由人社部统一印制,财政部联合用印后,由各省份财政部门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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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法律效力
- 该证书全国范围内有效,是初级会计专业人员技能水平的权威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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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与合格标准
- 考试由财政部组织,每年举行一次,采用机考形式(闭卷考试);合格标准为试卷满分的60%(固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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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领取流程
- 考试合格后,通常在3-6个月内由地方财政部门发放证书,具体以当地政策为准。
总结 :初级会计资格证是人社部与财政部联合颁发的国家级证书,由地方财政部门具体实施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