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自1985年实施以来,共经历了3次修订,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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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年首次修订
1985年1月21日,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会计法》,同年5月1日起施行,标志着我国会计工作进入法治化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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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第一次修正
1993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对《会计法》进行第一次修正,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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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第二次修订
1999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对《会计法》进行第二次修订,强化了“会计资料真实、完整”的核心要求,并于2000年7月1日起施行。
补充说明 :2024年6月28日,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对《会计法》进行了第三次修正,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此次修订进一步提升了会计工作的规范性和适应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