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卖废铁后销户需按以下流程办理,确保手续合法有效:
一、核心流程
-
车辆报废处理
-
将车辆送至指定报废回收企业,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等材料。
-
回收企业完成车辆解体后,需在7日内向车管所提交《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
-
-
提交注销申请
-
携带《机动车停驶、注销登记申请表》、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及回收证明,到车辆管理所办理注销登记。
-
营运车辆(如校车、货车)需额外提交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解体照片等材料。
-
-
完成注销手续
-
车管所审核材料后,收回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并出具注销证明。
-
若号牌/行驶证丢失,需同时申请补发。
-
二、注意事项
-
合法性要求 :私自转卖车辆属违法,必须通过正规回收企业处理。
-
时效性 :逾期未注销的车辆,车管所将暂停新车上牌。
-
特殊情况处理 :若车辆因质量问题退车,需提供退车证明;因自然灾害等灭失的车辆,需提交灭失证明。
三、法律依据
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八条,车辆报废后需在7日内完成注销登记,逾期将面临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