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与舞蹈学专业是艺术学门类下的交叉学科,融合音乐与舞蹈艺术,旨在培养复合型艺术人才。以下是核心信息整合:
一、专业设置与分类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版)》,音乐与舞蹈学类包含12个本科专业,其中6个为基本专业,6个为特设专业(含跨学科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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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专业 :音乐表演、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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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设专业 :舞蹈教育、流行音乐、音乐治疗、流行舞蹈、音乐教育(T)、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1302081K)
二、培养目标与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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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目标 :培养具备学术研究能力、创新思维及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涵盖音乐表演、教育、创作、编导等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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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分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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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表演:声乐/器乐、舞台表演、艺术团体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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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音乐教育、理论研究、产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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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创作、制作、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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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表演/编导:古典舞/现代舞、舞剧编导、舞蹈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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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学科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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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性强 :需大量舞台表演、创作实践(如合唱、舞蹈排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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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学科融合 :结合音乐理论、舞蹈技巧及教育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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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导向 :涵盖音乐美学、舞蹈人类学、艺术治疗等前沿领域
四、就业方向
毕业生可从事文艺演出、教育机构、传媒音乐设计、艺术团体管理等工作,如中小学教师、舞蹈编导、影视配乐师等。
五、代表院校
中央音乐学院、江南大学等高校在音乐与舞蹈学领域具有较高学术影响力,形成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