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责发生制
政府财务报告的编制基础是 权责发生制 ,而非收付实现制。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核心编制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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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责发生制
政府财务报告以权责发生制为核心,强调经济业务的实质发生时间,而非现金的实际收付时间。这种核算基础能够更全面、准确地反映政府资产、负债、收入和费用的真实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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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律法规
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会计准则》等,为财务报告的编制提供法律依据和核算规范。
二、与收付实现制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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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确认时点 :
权责发生制在业务发生时确认交易,而收付实现制以现金收支为确认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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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场景 :
政府财务报告采用权责发生制以体现公共服务的长期性和非营利性;企业财务报告多采用收付实现制以符合经营管理的实际需求。
三、其他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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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用途
政府财务报告主要用于向公众、投资者等利益相关者提供政府财务状况、运行情况和现金流量的信息,辅助决策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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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依据
除权责发生制外,还需遵循《财政总会计制度》(2023年修订)等具体会计制度,确保数据提取的规范性和准确性。
政府财务报告的编制基础以权责发生制为核心,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旨在提升财务信息的透明度和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