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未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时,需通过“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核算,按净值与售价差额确认损益,并计提相关税费。关键点包括:转入清理科目、评估残值、计算税费、最终损益结转至利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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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入清理科目
将固定资产原值、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如有)转入“固定资产清理”科目,分录为: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累计折旧”,贷记“固定资产”。此步骤确保资产账面价值与实际清理状态匹配。 -
处置与收入确认
出售时按实际收款金额入账,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固定资产清理”及“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若发生清理费用,需借记“固定资产清理”,贷记“银行存款”。 -
损益计算与结转
清理完成后,若“固定资产清理”科目为借方余额(净损失),转入“资产处置损益”或“营业外支出”;若为贷方余额(净收益),则转入“资产处置损益”或“营业外收入”,直接影响当期利润。
正确处理未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出售,需严格遵循清理流程,确保税务合规,并准确反映财务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