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企业销售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存货时,需按照以下步骤处理:
一、结转存货跌价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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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转分录
需将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从资产类科目转移到费用类科目,具体分录为: $$借:存货跌价准备 \quad 贷: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
该分录反映了存货跌价准备的抵销作用,确保销售成本反映存货的净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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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比例结转(部分销售情况)
若存货中仅部分已售出,则需按比例结转跌价准备。例如,某存货账面成本100,000元,跌价准备20,000元,若销售80%的存货,则结转的跌价准备为:
$$20,000 \times 80% = 16,000 \text{元}$$结转分录为: $$借:主营业务成本 16,000 \quad 贷:存货跌价准备 16,000$$
二、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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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货毁损处理
若存货因自然灾害等非常原因毁损,需扣除残料价值、保险赔偿等后,将净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 因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的损失则计入管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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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处理
因非正常原因(如管理不善)导致的存货损失,对应的增值税进项税额需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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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计提
同一地区、用途相似的存货可合并计提跌价准备,避免重复计算。
通过以上步骤,企业可确保财务报表真实反映存货销售成本及经营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