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会计报表编制基础的撰写,需结合我国现行会计准则和财务报告要求进行说明。以下是具体内容:
一、编制基础概述
我国政府会计采用 双基础 编制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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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会计 :以 收付实现制 为基础,反映政府实际收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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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会计 :以 权责发生制 为基础,体现政府资产负债和运行成果。
二、主要报表编制基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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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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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会计:按 预算执行情况表 填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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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会计:依据《政府会计准则》,反映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负债及净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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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支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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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会计:按权责发生制分类分项列示收入、费用及盈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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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会计:通过 预算执行情况表 体现预算收支执行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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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流量表
- 财务会计:反映政府现金流入流出情况,与收入支出表同步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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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资产变动表
- 财务会计:展示净资产因收入、费用及盈余变动情况。
三、其他关键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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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表附注 :需披露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及重要事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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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情况说明书 :补充说明财务报表数据背景及运行情况。
四、编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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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循准则 :严格按《政府会计准则》《财政部会计制度》等规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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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范围 :以公历年度(1月1日-12月31日)为编制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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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单位 :以人民币为基准,外币需折算为人民币。
五、示例结构(以财务会计报表为例)
资产负债表
收入支出表
现金流量表
净资产变动表
附注
财务情况说明书
总结
政府会计报表编制基础需明确区分预算会计与财务会计的核算基础,并分别依据收付实现制与权责发生制进行填列。需严格遵循国家会计准则和财务报告规范,确保报表的准确性、可比性和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