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纳上月增值税的会计分录可分为以下三个步骤,具体如下:
一、计提上月应交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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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转销项税额 将上月产生的销项税额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转出至“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 ```plaintext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
结转进项税额 将上月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转出至“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 ```plaintext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
计算应纳税额
用上月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的差额,确定应补缴的增值税额,并将其转入“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二、缴纳上月增值税
次月实际缴纳时,直接从“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借记,贷记银行存款。```plaintext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 三、月末结转处理<b class="card40_2411__sup_5321" data-sup="sup">3</b>
月末需将“已交税金”科目余额转入“未交增值税”科目,确保账目准确<b class="card40_2411__sup_5321" data-sup="sup">3</b>。
```plaintext
借:应交税费-已交税金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总结
通过以上三步,可完整处理上月增值税的计提、缴纳及结转工作。关键在于准确区分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及应纳税额,并及时进行科目间的转出与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