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业会计准则并非仅限中小企业使用,而是专门针对符合国家划型标准的小型、微型企业设计的简化核算规范,但需注意三类除外情况(公开交易金融企业、集团内母子公司)。其核心优势在于 简化税务处理、降低合规成本,且允许与《企业会计准则》二选一,但不可混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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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对象明确
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从业人员、营业收入等指标达标的小型或微型企业(如工业类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收300万元以下)可选用,但排除公开上市、金融机构及集团内企业。 -
与普通准则的关键差异
- 资产处理简化:不计提减值准备,直接按成本计量,坏账损失发生时计入营业外支出。
- 税务协同性高:如无形资产摊销年限与税法一致(不低于10年),减少纳税调整。
- 报表要求更宽松:无需编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降低披露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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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性与限制并存
企业成立时可自由选择,但一旦升级为中型企业或需公开融资,必须切换至《企业会计准则》且不可逆。
提示:选择前需评估企业发展规划——若未来有融资扩张需求,直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可避免转换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