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确认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四点,结合权威性和时效性信息整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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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定义性与可计量性
确认项目需符合财务报表要素的定义(如资产、收入等),且信息需可靠、可验证,避免主观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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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责发生制原则
收入和费用以权利和责任发生的时间为准确认,而非实际收付时间。例如,商品发出或劳务完成时确认收入,相关成本递延至收入取得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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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比原则
将收入与对应成本、费用在同一会计期间内确认,确保损益计算准确。例如,主营业务成本与营业收入按逻辑因果关系配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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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成本原则
资产以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量,后续减值需按规定计提准备,除法律或制度另有规定外,账面价值不得随意调整。
补充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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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确认需服从效益与成本、重要性的约束,避免高估或低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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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会计可能更强调谨慎性原则(如充分估计损失),而我国通常以权责发生制为核心。